盛颂恩、潘海天当选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来源:信息化办公室发布时间:2008-01-03浏览次数:4737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12月27日发布公告,确认我校副校长、九三学社浙工大委员会主委盛颂恩教授和科研处处长、民盟浙工大委员会主委潘海天教授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的规定,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636名代表已由全省29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盛颂恩、潘海天分别由九三学社省委会和民盟省委会推荐,杭州市选区选出,并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予以确认。本届人大代表任期五年。 我校一直十分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推荐工作,本次盛颂恩和潘海天的当选为我校民主党派更加广泛地参政议政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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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8-01-03 |